劉建國立院質詢
【特派員林昱宏雲林報導】針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發布聲明,指稱雲林縣消防局針對消防人員超勤補償問題,以「嘉獎補償加班」方式處理,引發外界關注,立法委員劉建國 28日表示,消防員長期站在火場、救護與災害應變第一線,承受高風險與高壓力,「加班就是加班、超勤就是超勤」,相關補償應依法辦理,不能以嘉獎取代基層消防人員應有權益。
劉建國指出,2019年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已明確指出,過去以嘉獎作為超勤補償,未能給予公務人員適當評價與補償,政府應積極保障基層公務人員健康權與勞動權益,此外,中央消防署也已於2023年4月修正《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刪除「行政獎勵」相關規定,不再將嘉獎列為超勤補償方式。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則指出,雲林縣政府今年編列超過4億元媒體宣傳費,卻在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問題上「苛扣消防弟兄」,對此,劉建國也引用新北市案例表示,新北市政府已於2025年編列約3億元經費,專門處理消防人員超勤補償問題;雲林縣政府既然有能力編列數億元宣傳預算,為何在消防弟兄超勤加班費問題上,仍採取中央已刪除的嘉獎制度處理方式,值得社會共同檢視。
劉建國強調,消防員面對的是火場、救護現場及各類重大災害,甚至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守護人民安全,因此超勤補償應依法辦理,而不是用一紙公文、一個嘉獎,就犧牲基層消防弟兄應有權益。
劉建國表示,自己從擔任議員時期開始,就持續替消防員、警察等第一線執勤人員爭取超勤加班費與勞動權益,即使進入中央擔任立法委員後,也持續關注相關議題,支持將消防弟兄超勤加班費相關預算編足,依法保障消防人員權益,絕不認同以嘉獎方式敷衍這群出生入死守護人民安全的消防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