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換證
(記者邱暐茹 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為促進本縣藝文活動多元發展,鼓勵街頭藝人從事表演活動,打造友善且優質的街頭藝人展演空間。每年3月和9月受理街頭藝人當年度申請登記或換證手續。上半年申請時間從3月1日到3月31日,申請方式採紙本,相關表單可到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另配合文化部青年禮金政策,自114年起街頭藝人也能成為文化幣藝文消費點!

近年來,街頭表演活動在全國各類公共空間中日益普及,許多街頭藝人走遍各地進行演出,為城市注入源源不絕的創意能量與藝術氣息。彰化縣政府期盼藉由街頭藝人的耕耘,形塑更加多元且富有朝氣的文化環境,讓藝術更貼近民眾日常生活。透過每一位街頭藝人展現的熱忱與創意,不僅能促使街頭表演文化持續發展,成為地方特色與吸引觀光的重要亮點,也有助於拓展更完善、多元的表演空間,營造支持創作的演出環境,進而打造更具創意與活力的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