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
【特派員林昱宏嘉義報導】夏季高溫來臨,冰品與冷飲進入消費旺季,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嘉義縣衛生局啟動「115年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截至5月下旬共完成20件產品抽驗,其中18件符合規定,合格率達90%,另有2件冰品初抽不符規定,主要為腸桿菌科超標,後續將辦理複抽作業。
衛生局指出,飲冰品衛生指標超標,代表製作過程可能存在衛生管理缺失,常見原因包括場所、設備清潔不佳、原料保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流程不當及人員衛生習慣不佳等,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提醒民眾,夏季食用冰品及外食時,應落實「食安五要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衛生局長趙紋華說,民眾購買食品後應避免長時間置於室溫,並儘速冷藏保存,冷藏溫度應維持7℃以下、冷凍溫度保持在-18℃以下,食品開封後也應盡快食用完畢。如食用後出現腹瀉、噁心、嘔吐、腹痛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盡量集中至同一家醫院就診,以利衛生單位後續調查與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