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魚槍,依法逮捕送辦
【特派員林昱宏高雄報導】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永新安檢所同仁於13日下午6時許,憑藉執勤經驗及高度警覺,發現永新漁港港區有可疑活動,立即派員前往查緝,當場查獲一名簡姓男子浮潛並非法持有魚槍,依法逮捕送辦,展現海巡維護港區安全與執法決心。
第一一岸巡隊表示,執勤人員巡查港區時,發現簡姓男子於永新漁港內浮潛,並持有屬管制物品的魚槍,隨即依法查扣相關物品,完成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男子於漁港內浮潛打魚部分,則依違反《漁港法》函送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裁處。
第一一岸巡隊強調,呼籲民眾,魚槍屬於管制物品,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或使用,也不得於漁港從事浮潛打魚等違規行為,以免觸法受罰。若發現海域或岸際有任何不法情事,可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海巡人員將迅速前往查處,共同維護海域及港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