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特派員林昱宏嘉義報導】為改善高齡住宅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行政院核定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優先針對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住宅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提供修繕補助,協助民眾提升居家安全與居住機能,讓長者能安心在地安老。
嘉義縣政府表示,補助項目包含室內外空間修繕,如管線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改善,以及新增昇降設備與無障礙設施等,透過適當修繕延長建物使用年限,減輕民眾換屋壓力。

縣政府指出,申請對象為合法建築且符合「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條件者。申請程序分為「修繕需求申請」、「修繕補助計畫申請」及「施工與請款」等3階段辦理。

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表示,截至今年4月,內政部已召開3次聯繫會報,嘉義縣政府也已完成需求計畫書及工作計畫書提報,正等待內政部核定,待核定後,縣府將辦理地方服務團採購作業,由專業團隊協助民眾進行老宅評估、修繕方案建議及申請文件輔導。
縣政府說,本計畫推動至116年12月31日止,待相關行政程序完成後,將正式公告受理申請,並陸續舉辦老宅延壽政策說明會,協助民眾了解補助內容與申請流程。
縣政府表示,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內政部諮詢專線02-7701-9919,或至都市更新入口網-老宅延壽專區查詢,也可洽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05-3620123分機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