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特派員陳錦玲 南投報導)為強化同仁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認識,提升依法行政及廉潔治理觀念,草屯鎮公所於7月8日上午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題講習,邀請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政風室秘書黃信曉擔任講座,吸引約250位同仁共同參與,透過法令解析及實務分享,協助同仁瞭解揭弊制度及相關保護機制。
主任秘書許秋金致詞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自114年7月22日施行後,正式建立我國公益揭弊保護制度,展現政府推動廉政治理及保障揭弊者權益的重要決心。當公務人員發現涉及貪瀆不法、違反採購法令、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或職場性騷擾等重大公益事件時,只要依法提出揭弊,法律即提供完整保護,包括禁止機關或雇主以解僱、降職、減薪、考績不利等方式進行報復,並對揭弊者身分採取嚴格保密措施,讓揭弊者能夠無後顧之憂地勇於發聲,共同守護公共利益。
本次課程除介紹《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立法目的、適用對象及保護範圍外,也深入說明揭弊案件受理程序、保密制度及禁止不利處分等重要規範,並透過實務案例解析,協助同仁掌握法令重點,提升依法行政及風險辨識能力,進一步強化機關廉潔治理效能。
草屯鎮公所表示,廉潔透明的行政文化有賴全體同仁共同維護,透過持續辦理廉政法紀宣導及專題講習,不僅提升同仁對法令規範的認識,更期盼建立勇於揭弊、依法行政、誠信履職的組織文化,共同營造廉能、透明、值得民眾信賴的優質公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