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05月 23日
因應疫情影響 營業車汽燃費全年 減半徵收
2020年03月20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台中報導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持續影響汽車運輸業營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汽車運輸業汽車燃料使用費全年減半徵收,原本3月開徵的春季營業車汽燃費也延至4月再徵收。
臺中區監理所指出,今年汽燃費減半徵收對象,包括: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至於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車輛,前為因應觀光相關產業營運衝擊,已自108年冬季(108年10月)起免徵其汽車燃料使用費至109年9月,續於109年冬季再補貼汽車燃料使用費50%紓困措施。
臺中所表示,今年度的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時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止,籲請各運輸業者收到繳費單依規定時間繳納。另外針對109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前,辧理異動已繳納之車輛,監理機關也將於4月底前主動退還車主50%補貼金額。
此外,交通部並針對受疫情衝擊及影響較大之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補貼109年期車輛牌照稅50%,並已主動洽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稅捐稽徵機關完成研商確認補貼作業細節。
目前中彰投地區將於3月底寄出營業車春季汽燃費開徵繳納通知書,車主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