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04月 20日
未每年替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得不償失
2020年07月09日
( 特派記者陳秀菁 屏東報導 )
為避免家人及毛小孩感染狂犬病,請飼主每年要帶家中犬貓前往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犬貓只要出生滿3個月即可施打狂犬病疫苗,往後每年再施打一劑即可落實防疫。 日前里港鄉一位飼主因未每年幫家中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即遭本縣動物防疫所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因此請家中有飼養犬貓及食肉目動物的飼主要特別留意,以免荷包大失血。 本縣各動物醫院皆可施打狂犬病疫苗,民眾應自行攜帶動物前往並完整填寫飼主資料及寵物晶片號碼等資訊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施打後記得向獸醫師索取證明文件及頸牌,以免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而被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