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04月 27日
檢、海巡、警專案小組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緝毒單位合作,成功查獲蒙古籍油輪私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80公斤,羈押船長及外籍船員 12人獲准
2021年05月12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南部報導 )
橋頭地方檢察署日前接獲國際情資,疑有販毒集團利用海運方式走私毒品通過我國領海,橋檢洪檢察長立即指派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楊翊妘與海巡署偵防分鳳山查緝隊、澎湖海巡隊、第十一岸巡隊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苓雅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專案小組透過國際打擊犯罪機制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緝毒單位合作,進行跨國情資整合確認後,於民國110年3月19日凌晨4時許,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高雄興達港外海),登檢蒙古籍油輪,當場查獲愷他命280 公斤,並將該油輪上外籍船長及船員共12人帶回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蒙古籍油輪裝載毒品後,於110年3月初從馬來西亞出海航行,於3月19 日凌晨行經我國經濟海域,船上共有船長(印尼籍)及船員(印尼籍 8人及馬來西亞籍3人)共12 人。適逢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專案小組先將船長及船員實施隔離檢疫14日後,再由本署檢察官楊翊妘前往高雄興達港區臨時防疫偵查庭訊問,訊後認船長及船員等12 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均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橋頭地方檢察署慎重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協助販毒集團走私毒品。運輸、製造或販賣第三級毒品,最重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請民眾發現有運輸、製造或販賣毒品犯行,可踴躍向各地方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檢舉,冀盼全民齊心,減少毒品危害,共創無毒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