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05月 08日
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處理糾紛員警制服犯嫌 因公受傷案
2021年08月08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台中報導 )
第四分局大墩所副所長蔡明松、警員張思凱、林建豪、王佳玟、陳炯憲等員於110年08月07日擔服18-20時巡邏勤務,於18時09分接獲民眾報案該址(南屯區大墩一街232)號有糾紛案。
抵現場因嫌犯黃O與(男性,65年次)情緒激動拒不開門,並一度自稱潑灑汽油意圖點燃自焚(嗣查證為清潔液),經員警會同消防局人員破門制止,黃嫌口部受有輕傷,已送中國醫藥學院就精神及外傷進行治療。
本案副所長蔡明松、警員林建豪為避免危害擴大,由消防員和其他員警在1樓樓下使用器材切割破門分散黃嫌注意力;蔡等2員伺機從3樓頂樓進入,惟進入後被黃嫌驚覺強力反抗,員警隨即使用臂盾及辣椒水上前壓制。過程中蔡副所長右手臂遭黃嫌咬傷、左眼角擦傷、眼睛擦傷;警員林建豪則雙手、腿擦傷。
據黃父向員警表示 因爲房產問題,雙方發生口角衝突後,忿而佯稱以潑灑汽油將同歸於盡。
第四分局長許明耀指示對員警進行醫療關懷照顧,對於員警奮不顧身防制事故發生等英勇行為惠予表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