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母時時陪在你身旁 保護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2021年08月18日
國姓鄉北山村一名馬姓男子(人稱馬老師)8月3日在北山派出所內突感身體不適,脈搏一度微弱並停止呼吸,經北山所員警發現立即施予CPR急救後,恢復心跳及意識;無獨有偶,「馬老師」在8月5日下午離開派出所時又突然暈倒於圍牆外,經民眾報案,又是派出所原班人馬趕至現場急救,二話不說幫忙施作CPR使其慢慢恢復意識,後由救護車送往醫院。
「馬老師」(51年次)係一名警眷,長期與北山派出所互動良好,閒暇時間均會至派出所擔任志工,協助員警相關勤務,8月3日中午時間,「馬老師」在派出所內突然身體不適,倒臥於所內會客椅上並全身抽搐,北山派出所所長陳意松見狀立即指派同仁連絡救護車,其本人至馬老師家中通知其年邁母親,另值班警員高宏明查看馬員狀況,輪休員警潘治源亦加入急救行列,全所警力總動員,大家分工合作,與時間賽跑,急救過程相當驚險,在搶救的黃金時間,分分秒秒都在跟時間賽跑,經過連續的CPR急救後,讓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的馬老師終於慢慢恢復呼吸及意識,看到全所員警圍在其身邊時還問:「發生什麼事了嗎!」經救護車送醫後並無大礙返家休息。惟無獨有偶的是,8月5日下午「馬老師」準備離開派出所返家時,在經過派出所圍牆外又突發性暈倒,附近民眾發現後立即進入派出所呼叫員警協助處理,剛好正是前天參與急救的原班人馬-高姓及潘姓員警,一樣的急救程序再走一回,待救護車到達後緊急送醫並順利救回一命。其實有不少民眾面對這樣的緊急狀況,會擔心CPR按壓過程反而傷到傷者而有法律責任,因此不敢在第一時間搶救,參與2次急救的員警潘治源說:「千萬不要小看CPR這短短的幾分鐘的動作,也許可以因此改變一個人的一生。且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規定,得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的免責規定,因此不用擔心在法律上會有任何的責任。」警員潘治源也呼籲民眾若是見到有人需要急救,別因為擔心在過程中傷害到對方,而不敢施作,其實在法律上,這樣的急救中造成的傷害是有免責權的!
埔里警分局長方秋梅得知員警們的救援行動後也感到相當窩心,並肯定派出所員警為民服務的價值與意義,並表示:保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原本就是警察的本分,員警往往是意外現場第一時間到場的人員,如能施予簡單的急救術,在專業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接續處理,就能把握黃金救援時間,及時搶救寶貴生命,減少憾事發生。並再次感謝轄區民眾不吝給予員警鼓勵跟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