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收費聖誕舞會,應課徵娛樂稅
2021年12月11日
( 記者廖廣學報導 )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聖誕節又快到了,學生舉辦聖誕舞會、演唱會等娛樂節目,如有收費應於舉辦前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徵免手續。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比照娛樂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娛樂稅。
如對娛樂稅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