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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05月 13日
布袋戲進校園 傳誠信揚正義—

即日起外來人口也可辦自然人憑證

2016年05月24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年滿18歲以上的外來人口,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晶片居留證者,即可申辦「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簡稱外人憑證)。內政部移民署宣布「外人憑證」自4月25日起上路,申請人可至內政部移民署的各縣市服務站辦理,持有「外人憑證」以後,即可藉由網際網路享受政府提供的E化服務,讓旅居我國的外來人士感受到便利與友善。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以往外國人在臺申辦政府行政機關業務時,必須本人親自到場確認身分後才能申請辦理,耗時費力。透過提供「外人憑證」驗證使用者身分,節省申辦時間,可享受本國政府提供基礎建設所帶來的便捷與高安全性。

 

內政部移民署已提供「外人憑證」申辦服務,申辦者年滿18歲,持晶片居留證至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即可辦理,持有「外人憑證」可運用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使用「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服務。「外人憑證」申辦流程包括臨櫃申請、線上繳費及開卡,亦即本人攜帶居留證正本親自辦理,於申請日15日內,至外來人口個人化網頁專區,透過信用卡付款(IC卡工本費NT$250元+郵寄費用NT$25元),最後以郵寄的方式寄出,待收到卡片後,請至外來人口個人化網頁專區進行開卡作業。

「外人憑證」有效期限為5年,印製有申請人姓名及有效期限,有網路身分證效用,台灣本島寄送約10個工作天;離島需再延後2-3天(限國內郵遞)。當外來人口取得國民身分證字號,如仍有憑證使用需求,需親至各戶政事務所以國人身分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相關規定,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http://moica.nat.gov.tw)說明,客服專線: 0800-080-117,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7: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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