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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05月 13日
布袋戲進校園 傳誠信揚正義—

租屋定型化契約範本即將上路 請民眾多多參考

2016年05月24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提前終止租約」、「房屋修繕」、「押租金返還」、「水電費」、「遷入戶籍」及「禁止報稅」等6大問題。為建立良好租賃環境並導正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以減少租屋糾紛,內政部已研擬修訂「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的租屋定型化契約範本已審議通過,預計1到2個月內公告生效,供各界參考使用,屏東縣政府呼籲房東與房客在租屋時一定要訂立租賃契約,以有效保障自己的權益。

縣府地政處表示,又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租屋市場需求,增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租賃期間以押金為例,就明定房東最高不可收取超過2個月押金,應租期屆滿或契約終止時,承租方交還房屋時返還;在水電、瓦斯、上網費部分,為防止房東不當超收與費用分擔不公等爭議,也要求契約內應載明租賃期間的水、電費單價,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公平合理。

地政處再次提醒,民眾簽約前,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了解相關資訊,包括確認房東是否為屋主、租賃期限及附屬設備內容應明確、租金金額及給付方式、押金金額及返還條件、稅費、水電及修繕等費用的負擔方式、提前終止租約及違約責任的確認等項;如發現租約中有不合理的條款,應主動向房東爭取自身的權益。如有透過房仲業者提供服務者,應謹慎選擇合法業者提供專業服務,以保障租賃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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