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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0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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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晶片與寵物登記

2017年11月14日


( 特派記者許小娟新竹報導 )

為了讓大家有終身照顧寵物的觀念、提升飼主的責任及有效杜絕棄養犬貓行為,『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所有犬隻皆需植入晶片上網辦理登記。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鼓勵貓亦植入晶片辦理登記,因不管是養在家裡的伴侶犬貓或是鄉村半放養犬貓,都是家中不可或缺的成員,家中寵物寶貝一旦走失,真的讓人心急如焚,基於愛護動物,請為您的愛犬貓植入晶片辦理登記,確保走失時有協尋依據。寵物登記可至苗栗縣合法寵物登記站(動物醫院)或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辦理。另外,有關106年10月16日發布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明文規定犬和貓於出生後須植入晶片辦理登記,係指〝寵物繁殖買賣業者〞之貓規定,對於非從事特定寵物繁殖、買賣的貓隻,目前仍以鼓勵方式宣導飼主植入晶片辦理登記。 

目前苗栗縣縣民寵物登記數(以原始登記站為準)於103年3479隻、104年4630隻、105年5007隻、106年5299隻(截至11月7日),顯示苗栗縣寵物登記數逐年增加;另外,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會進行寵物登記查核、宣導與稽查,若稽查到未辦理寵物登記者,將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9條,並依同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106年已裁罰飼主未辦理寵物登記者5筆在案。 

縣長徐耀昌表示,為了建立完整寵物登記管理制度,尊重生命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維護公共衛生及保障全民安全,呼籲飼主一定要為飼養的犬貓辦理晶片植入寵物登記,落實寵物身分管理,而最大的好處,就是確保毛孩萬一走失時,可以增加更多平安回家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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